加拿大就業基本常識
來源:皖江人才網
時間:2025-01-09
作者:皖江人才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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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工標準:標準工作時間:加拿大的標準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,每周四十小時,超時必須獲得補償。超過八小時,再三小時以內,一倍半工資,三小時以上,兩倍工資。
休息時間:雇員每連續工作五小時后,至少三十分鐘的休息。
工資發放及扣除:至多每半個月發一次薪水,并且不得遲于該段時間后的八天。量詞發薪的間隔不得超過十六天。發放薪水時,回強制扣除部分金額,用于表現和預付稅款。
失業保險(UI):因為公司原因被解雇,患病或生育而不能工作時,可從全國失業保險計劃(UIC)獲得失業保險。獲得保險者必須已連續繳納保險二十周以上。
假期及薪金:凡是全職工作人士與工作一年以后,可獲得兩周有薪假期。經過連續工作五年后,每年可獲有薪假期三周。
產假:雇員不得因懷孕而解聘。其可獲無薪假期,繼續其退休金和醫療福利。并于產假結束后返回原工作崗位。在產假中的雇員可申請失業保險福利而獲得約15周及最高薪金60%的福利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