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招聘會現場,不少用人單位紛紛打出“具備一定實踐經驗或工作經驗”的旗號。這個要求,成了許多“一心只讀圣賢書”的大學生們求職時一道難以逾越的“門檻”。于是,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再也坐不住了,他們紛紛丟下手中的課本,心浮意躁地走出校園,以期待尋找到跨過這道“門檻”的“金鑰匙”。
看這樣一名畢業生的求職簡歷,簡歷重點闡述了他所具備的“豐富經驗”:大一,做過推銷員,當過勤雜工,賣過報紙;大二,發過傳單,拉過廣告,做過家教;大三,當過服務生,賣過電話卡……看到這里,我想起了一個耐人尋味的故事。一位著名的作家問他的學生:“你今天早上做了什么?”學生很自信地回答:“寫作。”作家又問:“中午呢?”“寫作,”學生顯得更加自信。“那晚上呢”作家繼續追問,學生再次非常自信地回答:“寫作。”作家再問:“那你用什么時間思考?”學生終于無言以對。
同樣,看了這個“經驗”如此“豐富”的畢業生的簡歷,我們不禁疑問,他整天都在忙著“實踐”,還拿什么時間來學習呢?可見,像他這樣跑馬燈似的到處“兼職”,顯然走入了“經驗”的誤區。
首先,“經歷”不等于“經驗”。“經驗”是指“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”。而回過頭來審視大學生們所追求的“經驗”,則是一種急功近利的“經歷”,他們認為“進魚缸游一圈,就成了金魚”,于是,他們不惜花費寶貴的時間,頻繁走過場。恨不得把一天當25小時,做25件大事情。但是,這樣機械地像一只蜻蜓“掠過水面,不留痕跡”,“經驗”又何從談起?
其次,“經驗”的含金量太低。在人才招聘會上,只要一提到“經驗”,很多畢業生在進行自我介紹時經常就是“三句不離本行”:家教、推銷、端盤子……而這些被他們津津樂道的“經驗”,其實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內容。殊不知,用人單位看重的是在相關行業內的實踐技能,是對該項工作在意識層面上的認知,而不是簡單的家教、推銷、端盤子。說白了,這些活兒,隨便找一個人去做,恐怕也不會差到哪里去。作為一個大學畢業生,希望以此來突出自己的能力,顯然難免有些荒唐。
我們常說“先天不足,后天彌補”。其實,每個人的“經驗”都不是與生俱來的,大學生也不例外,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做好知識儲備,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“實踐”,才能鍛煉出真正的“經驗”。所以,用人單位如果簡單地以“實踐經驗”來苛求應屆畢業生,顯然是對常識的不尊重。而大學生為了迎合用人單位的喜好,把寶貴的學習良機,奉獻給沒有實質意義的“經驗”,顯然是舍本逐末,必將得不償失。
筆者以為,我們在盲目追求“經驗”時,一定要問清自己:我們得到的是不是有價值的“經驗”?在得到“經驗”的同時,我們又失去了什么?滿地的芝麻和西瓜,該撿什么,該怎么撿,恐怕已經毋庸贅言。切末在自我介紹時把這些所謂的“經驗”往簡歷上堆砌,要從自身實際出發,把自己實實在在的本領和長處展現給用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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